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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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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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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在省社党组领导和总社监事会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鼓士气、抓主业、闯新路、重实效、强党建、守规矩”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机遇、聚力改革,突出重点、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一、高站位、强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

供销合作社实行“三会”制度,是合作经济组织加强管理和监督的本质属性,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是党的意志在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中的具体体现。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的根本原则和坚强保证,也是监事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做好监事会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想问题、做监督、抓落实都必须向党中央看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上来,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工作,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因地制宜运用到监事会监督工作中来。

二、同目标、共努力,持续深入推进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

各级联合社监事会要紧扣2020年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窗口期,把落实中发11号文件和川委发22号文件精神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对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的高度,补齐监事会组织体系这一“三会”制度建设的短板。市、州供销社监事会要掌握实时情况,及时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区供销社,特别是针对监事会建设长期没有进展,监事会长期存在人员空缺等问题,要加强指导、协调,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采取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挂牌督战和任务销号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导、分类指导,有重点和针对性地推进。力争到2020年底,设立供销社机构的市、县基本设立监事会,实现联合社机构和工作“双覆盖”。

省级社有企业要全面完善“三会一层”建设,按照规定设立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按照层级管理配备专业人才。切实加强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配强班子,充实人员,完善制度,逐步引入专业性、复合型人才充实监督力量,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

三、抓重点、强方法,切实高效强化监事会履行职能职责

按照省社党组和总社监事会安排的工作任务,继续加强对社有资产使用的监督,加强对社有企业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成员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和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反馈意见,认真反思、汲取教训、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工作。

提升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按照省社制定印发的《关于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尽快明确监事会职责定位,配齐监事会办事机构和人员,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丰富监督手段,切实解决制约“三会”制度发挥作用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落实中央、省委、省社相关制度规定情况以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积极创新监事会工作方法,学习借鉴审计部门、国有企业等开展监督工作的有益做法,总结系统监事会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推进监事会工作的创新发展。2020年,省社监事会将选择部分市、县级社就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切实推进系统社监事会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对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督导。省社监事会要加强与企业监事会的工作交流,保持“两定三不定”的交流频率:省社监事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社有企业监事会每季度定期报送工作季报表,省社监事会不定期到企业调研、不定期与企业监事会人员座谈、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要深入掌握“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充分运用好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专用函制度,认真学习并落实《省级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要对企业“三重一大”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特别是对论证程序是否合理合规,工程建设进度是否按期顺利推进,建成运行的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建制度、明职责,循序渐进理顺监事会规范运行机制

完善制度体系。各级联合社和社有企业监事会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监事会规范运行、规范管理、规范监督。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制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好管理制度的“废、改、立”。省社监事会要从实际出发,参考其他部门、单位经验,立足我省供销社发展实情,建立《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本》。系统社监事会应以范本为参照,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完善监事会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职责。根据总社《章程》,进一步梳理监事会工作职责内容。从履行出资人权益角度出发,强化省社监事会监督工作职权,进一步履职尽责。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优化省级社有企业经营布局的方案>的通知》(川供企〔2019〕24号)和《关于印发优化省级社有企业管理层级方案的通知》(川供企〔2019〕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省社监事会与企业监事会、供投集团监事会与下属一级公司监事会的责任边界,确保监事会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五、重调研、传社情,优化提升巩固监事会建言献策作用

继续加强调研工作,为党组(党委)决策服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加强对综合改革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从各市(州)社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指导意见的执行情况、监事会组织体系设立情况、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突出社有资产运行质量和效益的监督,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服务监督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建议。

持续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的作用,促进社情民意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报送信息结果运用,及时了解系统社发展状况。按照《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考评办法》,科学考评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的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联系点及信息员报送信息,进一步提升四川社情民意报送工作水平。提高为总社监事会、省社党组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的数量及质量。

六、抓培训、重专业,创新转变引导监事会提升人员素质

切实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对“三会”制度的认识、宣传和落实力度,改革监督工作方式,聚焦监督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学习。开拓视野,积累经验,提升自身水平,努力适应工作形势、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变化的要求,以监督和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提高监事会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注意提升监事会工作人员能力,以资产监督和调查研究为主要内容、以现场考察和调研报告为主要形式、以开阔思路和对策有效为主要目的,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责任编辑: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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