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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供销社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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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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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春季节是供销社业务经营旺季,也是易出现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时期。为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会议、文件和州消安委今冬明春防火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州“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针对岁末年初供销系统生产经营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类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县(市)供销社的监管责任,把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制定落实管用适用的工作措施,确保全州供销系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商场、仓库、机动车辆、承包租赁场所等重点领域和生产经营设施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根据《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各县(市)社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时刻绷紧思想之弦,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毫不松懈、聚焦重点、时刻待命,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

  一是烟花爆竹进货、储存、运输、配送、销售等各个环节;二是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为农服务中心、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是危险化学品;四是重要商品,棉花、农资等大宗商品;五是仓储物流设施;六是出租的门面、仓库等安全;七是机动车辆出行安全等。

  (二)加强办公场所的情防控

  一是做好信息登记,对前来办事的对象一律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对单位入境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及时摸排,及时向所在地社区上报,协助社区做好人员管控。三是做好日常防控,定期开展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保障好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知识培训。

  (三)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

  一是认真执行党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对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供销社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内容要涵盖社属企业全部经营设施,不放过每一根电线,每一个插头,每一个消防栓等,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彻查隐患,不留死角。并督促所属企业对生产经营设施进行全面自查自改自报。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省供销社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供经〔2020〕226号)和《州安办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阿州安办〔2020〕110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集中整治。各县(市)供销社要加强归口管理的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关口的安全管理,要特别重视烟花爆竹运输、仓储和经营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许可经营范围,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认真清理整治归口管理的零售店、经营网点“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和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各县(市)供销社要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强化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为农服务中心、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仓库等的消防安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仓储运输集中整治。要重点检查仓储及运输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电气电路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州、县(市)供销社要发挥综合监管和督促检查作用,在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促下级供销社和本级直属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要细化督查内容,制作督查表格,实行对表检查,并保留好工作痕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是业务经营旺季,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县(市)供销社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麻痹侥幸心理和消极厌战情绪;要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和冬季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超前研判各类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压降一般和较大事故,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及时研究部署,层层抓好落实。各县(市)供销社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州社部署,根据各地的实际,全面部署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督促所属抓好工作落实。县社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州、县(市)供销社所属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调整疏导员工行为状态,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问责。

 (三)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供销社及所属企业要以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纸、内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手册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冬春两季安全用电、用气、动火以及禁止醉驾、毒驾等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要认真组织对企业员工的应急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事故初期处置能力。要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建立联动响应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报预防工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营造全系统关注安全发展、保障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预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各县(市)供销社要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报,强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快速应对、有效稳控,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认真做好“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系统稳定。


责任编辑: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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