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汶川县会议中心3楼视频会议室隆重召开。本次大会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中共阿坝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17〕2号)《中共汶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委发〔2017〕4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动市、县级社完善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的部署要求。系统总结汶川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谋划部署今后五年工作,审议《汶川县供销社理事会工作报告》《汶川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报告》《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选举汶川县供销合作社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大会应到代表29名,实到27名。应邀出席会议的阿坝州供销社党组成员候丰同志莅临大会指导,汶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主席仁青周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供销社近年来在服务“三农”、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所做的努力与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对今后我县供销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并预祝大会成功召开。 会议听取了县供销社党组成员、提名理事会主任作的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监事会工作报告、《汶川县供销社章程》(草案)。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供销社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服务能力及成效、社有企业发展等领域的工作成果,系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未来将围绕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体系等重点任务持续发力。 大会通过了《汶川县供销社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汶川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决议》草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供销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大会选举了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班子。县供销社1983年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后时隔41年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意义非凡,为我县供销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基础。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全县供销社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对供销社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社、从严治企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社、制度治社、民主治社,加快建成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行更加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奋力推进汶川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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